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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忘我初心》:良心换回家,哥哥一路披荆斩棘(坚守初心一路披荆斩棘)

大家好,今天要跟大家分享一本小说,叫《人生》。

其实刚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没啥特别的感觉,只感觉这个题目是不是有点太大了。

人的一生,长长短短,阴晴不定,别说一本书,100本书估计也说不清楚吧。

但还是怀着好奇心,翻开了这本书。因为看到了这句,“写给每个年轻人的困境,期待与追求”。

故事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的农村,小说的主人公叫做高加林,我们称它为小高吧。

小高出身农民世家,虽然高考失败没能考上大学,但在当时只要上学识个字都会被刮目相看,夸到不行的年代,高中毕业的人还算是百里挑一的知识分子。

读书人,教书人是被人尊敬的,浑身也自带清高的气质。

为了既能谋生,还能有时间继续学习,钻研他喜爱的学术,他上了岸进了民办高校,当了老师,这一待就是3年。

对于生在黄土地长在黄土地的孩子来说,老师这个职业,放到现在也是妥妥的事业单位,既像样又体面,福利待遇还不错,家里父母也都很满意。

他本以为自己再坚持个几年,就能成为正式编了,没想到某一天被潜规则,铁饭碗被同样高中毕业的书记儿子抢走,他失业了。

那个时候不像现在,工作没了可以再找,不顺心了裸辞也不是啥大问题。那个时候的就业选择就是农民,工人,和其他。

老父亲和母亲很疼爱这个独苗,可他们没有办法,没人没钱没权,除了关心,伤心,不服,就只能关起门来吐槽不公了。

而且底层小人物也怕惹事,所以当小高想要写文曝光这样的不公,老两口还是给拦住了。

一个村里低头不见抬头见,人家毕竟是官,以后指不定还有什么事会求人家,该忍的还是要忍一忍。

毕竟人生还长着呢,这条路被堵死了,总要想办法换条路走,饭还是要吃的。

于是老高就建议小高去干干农活,上街卖卖馒头,好歹能维持家用,挣条烟抽抽。

但一般知识分子的毛病之一就是一股子凡尔赛味,倒也不是故意养成,只是一直在高处,不习惯往低处看。

住惯了高楼,就不会想要回到大山,算是人性的通病吧。

小高也是这样,当老师多好啊,既是自己喜欢干的事儿,还能养家糊口。并且,从农村出来的,大部分都不会想要回到农村去。

小高也暗暗发誓,他一定不要像爹妈一样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。他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和出身。

可是,现在命运跟他开了一个玩笑,他似乎不得不正在成为他最不愿意成为的人,一个结实淳朴的农民,虽然他很不习惯。

书中描写小高上街卖馒头的情景,他躲进了一个没有人看见的小巷子里:

啊呀,这是那么的难人!他感到就像要在大庭广众面前学一声狗叫唤一样受辱。

他用手背擦了一下额头的汗水,决心下一声非喊出来不可!

终于,下了很大的决心,使出了吃奶的力气,终于怪叫一声:“白蒸馍哎!”

虽然只是吆喝这几个字,可小高真的是下不去脸,多丢人啊! 排练完,自己都被自己感动哭了。

当然,他只是以前没经历过而已,如果现实再残酷一点,就没什么我不行了吧。

不过都说职场失意情场得意,这段时光虽然郁郁不得志,过得很惨,幸好他遇见了巧珍。

这是一个心地如金子一般的女子。

虽然不识字,但真诚热情善良,给足了他温暖和安慰,在他最失意的时候给了他鼓励和力量,让他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。

遇见她应该说是他一生中最幸运的事,只可惜他失去后才明白。

都说人不可能一辈子倒霉,总会遇上那么一两个贵人,有那么几个转折点。

小高的贵人就是那个在新疆当兵的二伯,转折点就是他二伯调任回来做了高官。

他终于也有了拼亲戚的一天,虽然爱情很可贵,但是远方和梦想也不能放弃。

于是靠这层关系他扬眉吐气地进城当上了记者,也不得不与巧珍开始了异地恋。

有才华的人只要给个灯光就可以绽放。

期间他工作表现十分优秀,也很受领导重视,写的新闻稿经常见报或被播报,成了有名的大记者。

而这个时候,他遇见了一直暗恋他的高中同学亚萍。

亚萍是播音员,典型的白富美,有文化有气质,有个门当户对的未婚夫。两个人有同学情,精神层面上也有聊不完的话题,他很羡慕佩服这样的谈吐和见识。

但他也一直记得农村里还有个“糟糠之妻”,所以尽管偶尔幻想过什么,也马上打住了,始终与老同学保持着安全友好的社交距离。

直到后来,一样热情似火的亚萍跟她告白,并承诺带他远走高飞,到北上广开展更好的事业。

他心动了,虽然以前没想过也不敢想,但现在想要高攀一下,因为好像踮踮脚就能够到天花板,下一秒就能实现他的抱负。

于是他抛弃了巧珍,选择跟亚萍一起过小资的生活,吃吃西餐,游游泳,喝喝下午茶,逛逛街,旅旅游,被女朋友耍耍小脾气作一作,好像一个有钱人。

但意外和明天谁会先来呢。本来以为就要迎接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了,剧情马上开始反转。

谁也没想到白富美未婚夫的妈写信揭发了小高走后门,一夜之间一切都变了,他不得不卷铺盖走人,从哪儿来回哪儿去,跟行李一起打包被退回了农村,黄粱一梦,他梦想中的人生也就结束了。

而此时他最爱的巧珍也嫁做他人妇,知道他的遭遇后,却依然帮他说好话,让他重新回到老师的位置上。

小说的最后,他跪倒在地,两只手紧紧抓着两把黄土,沉痛地呻吟着,喊叫了一声:我的亲人哪......

刚看到前几章的时候,被路遥老师写的这种窘迫,无奈,吆喝卖东西的尴尬和为难,深深折服。

每一处细节,人物的心理,表情语言动作,一笔一划刻画得很深入,很形象,看见小高一路拼搏,纠结,困顿,迷茫,好像也看到了不撞南墙不回头的自己。

还有就是,人什么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的初心和热爱。

不论起点高低,出身平凡或普通,终究培养了我们人格,精神和文化的基调,还有最本真和最真实的渴望与追求。

这世上没有所谓的捷径,努力就是唯一的捷径。

看到巧珍和亚萍让我觉得爱情可以很纯粹,也可以很复杂,可以是默默的陪伴付出,也可以是一时的新鲜和玩乐。

可以很爱你,放手你去实现你的梦想;也不可能就因为爱你,而跟你回去当农民。

如果遇见了对的人,那一定是比金子还珍贵的人,要好好珍惜。

后来也在想,二伯到底是救了他,还是害了他。

二伯算是小高的贵人吗。算是吧。问题在于小高自己,他走着走着,就走了岔路,也忘了来时的路。

如果他能坚定自己的事业心,一心搞文字事业,不被莺莺燕燕诱惑,就不会被别人穿小鞋告密,就不会有后来的回到原地。说不定他就能再次升官,实现自己的抱负。

并且,或许在二伯回来之前他其实也有过一个转折点,一封没寄出去的信,但他没选。

小高当时失业没多久,就想给远在新疆的二伯写信,走出村里去新疆后,让二伯给他再安排一下。但是他信都写好了,却因为那天纠结卖馒头忘记了寄信,后来他回到家发现了,也闪过一丝念头,想要明天再去寄,但最终他想了想还是算了吧。

如果他真的去新疆,或许压根就不会跟巧珍有过多的交集,或许就会有不一样的故事吧。

他其实有机会提早选择一个转折点,他真的想的话。

无痛不青春,无迷茫不人生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