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央视红塔集团广告被指变相烟草广告

 

央视红塔集团广告被指变相烟草广告

  变相烟草广告,认定有多难?

10月22日,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了中华女子学院法律系讲师朱晓飞对“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(以下简称“北京市工商局”)对中央电视台第10套节目播放烟草广告的行为不予查处”的起诉。

这是一起公益诉讼。朱晓飞介绍说,几乎每天晚上,中央电视台第10套节目都会播出“山高人为峰,红塔集团,努力打造世界领先品牌,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”字样,以及“山高人为峰,红塔集团”的画外音。朱晓飞认为,这则广告很明显属于法律法规禁止的烟草广告。

5月10日,朱晓飞向北京市工商局提出行政申请,要求其对中央电视台播放烟草广告的行为予以查处。

同月24日,北京市工商局给朱晓飞的答复函称,该广告为红塔集团企业形象广告,并非烟草广告或者变相烟草广告。朱晓飞对此答复并不满意,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(以下简称“国家工商总局”)申请行政复议。9月16日,国家工商总局作出维持北京市工商局行政复议的决定。朱晓飞向海淀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请求法院撤销北京市工商局的决定。

争议焦点:是否烟草广告

北京市工商局认为:“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:在国家法规,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投资,开发。”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证明,“认定该广告画面内容及广告语不含烟草广告元素,且未用在烟草广告中宣传。”该广告不同于《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二条规定的烟草广告,即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经销者发布的,含有烟草企业名称,标识,烟草制品名称,商标,包装,装潢等内容的广告。该广告是红塔集团的企业形象广告,并非烟草广告或者变相烟草广告。

朱晓飞认为,被告和国家工商总局对该广告的认定是错误的。

从内容看,该广告包含了众多明显的烟草广告元素,包含了“红塔集团”这一知名烟草公司的名称,并且在电视媒体上发布,属于烟草广告。

从发布主体看,红塔集团通过经营范围属于非烟草企业的子公司宣传自身企业形象,从而达到非法宣传其企业烟草制品的目的,具有规避法律之嫌。

另外,该广告从一开始就是为了产生烟草广告宣传的效果,且事实上也达到了烟草广告宣传的目的。依据广告法和《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北京市工商局应当履行查处职责。

烟草广告:认定难,难在哪

“其实,对于烟草广告,我国早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限制。”中国广告协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方午说,我国的广告法及《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,都对烟草类广告作出了关于刊播媒体和场所的禁止性规定。2005年,我国还加入了世界卫生组织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》,该公约已于2006年1月在我国正式生效。

“虽然有禁令,但烟草企业为了达到营销目的,会采取各种方法,尤其是变相烟草广告的方法打广告,这加大了有关部门对烟草广告的认定及查处难度。”朱晓飞的代理律师,北京市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黄金荣分析说,仔细研究一些法律法规便会发现,其中一些规定存在缺陷,容易让烟草企业钻空子。

据《2010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》,目前我国法律仅规定在五类媒体(指广播,电影,电视,报纸,期刊)和四类场所(指各类等候室,影剧院,会议厅堂,体育比赛场馆)禁止直接烟草广告,对户外广告没有限制;对间接广告没有明确定义,可操作性不强。

李方午告诉记者,目前有些广告在“打擦边球”,如有些烟草企业设立了子公司,并以子公司的名义发布企业广告,从而给认定烟草广告带来一定的难度。一般来说,判断一个广告是不是烟草广告,可以从广告中出现的商标,包装,关键字,广告语等方面来判断。这其中只要有一项曾在烟草广告中使用过,该广告都可能被认定为烟草广告或变相烟草广告。

“烟草有危害,几乎人人都知道。既然如此,为何不从源头上禁止企业生产?”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回答记者说,这在国际上也是一个无法根本解决的难题。因为目前,烟草还是某些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之一,要彻底禁烟,需要转变产业结构,而这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。眼下最重要的是,地方政府应当转变经济发展模式,逐步减少对烟草税收的依赖,进而减少烟草的种植面积。

李方午的看法是,对于烟草广告的控制程度究竟怎么样,还是要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。当前,毕竟还有大量的农民靠种植烟草为生,烟草对我国的税收贡献是巨大的,国家禁烟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经济因素,税收因素,健康因素以及国际因素。

禁止烟草广告,还需多方联手

朱晓飞认为,要想禁止烟草广告,首先要完善立法,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,在修改过程中充分考虑现实存在的问题,堵塞相关漏洞。其次,在执法层面,政府要避免受到企业利益的影响,力争作出公正的决定。与全民健康相比,经济利益只是暂时的。第三,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,还要发动社会的力量如公益性组织等一起来禁止烟草广告。目前,许多变相的烟草广告都是通过网友的反映才浮出水面的,这些都是政府监管没有发觉的。

张兴告诉记者,对于变相的烟草广告的认定,应以公众对广告的感受为基准,就是广告产生的实际的社会效果,社会影响。是否认定为广告,应从受众的角度,从社会效应的角度来考虑,而不是仅考虑广告的存在形式。另外,有些关系还需要理顺。目前,我国的烟草买卖是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管理的,但是烟草专卖局也是国家控烟的管理部门,这中间就可能存在利益冲突,建议把烟草专卖局的控烟职能交由其他部门管理。

李方午说,如果要进一步限制烟草企业投放广告,可以通过调查烟草广告发布资金来源的方式认定烟草广告——不管广告中用什么文化中心,运输公司或其他五花八门的名目,只要查出该笔资金的来源是烟草广告企业,这个广告就可以认定为烟草广告。

控烟立法,地方先行

吸烟有害健康!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。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,全球目前有烟民约13亿人,每年有500万人死于与吸烟有关的疾病。《2010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》称,我国目前吸烟人数已经超过3亿,每年有100多万人死于和吸烟相关的疾病,受“二手烟”危害的超过5亿人。

我国尚无禁止吸烟的全国性法律

2011年1月9日,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。这一天,是我国“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”的兑现日,我们能如期兑现承诺吗?

国际控烟经验表明,控烟立法是远离“二手烟”的关键措施。只有在政府,政策的层面控烟,才能真正做到公共场所无烟。但直到今日,我国仍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全国性法律。

关于公共场所禁烟,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提出建议,议案或者提案。据有关资料统计,在2008年和2009年全国两会期间,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提出28件建议,议案或提案,要求国家制定统一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律。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,又有31名代表提出议案,建议对禁烟条款进行修改。

“全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问题已经不能再等了,国内的吸烟危害也迫切需要一个单独的法律文本来解决。”全国控烟立法小组课题负责人,首都医科大学教授崔小波说。

控烟立法,地方走在前面

11月12日,第16届亚运会在广州开幕。本届亚运会承诺办成“无烟亚运”。亚运会期间所有比赛场馆一律严禁观众吸烟。除此之外,亚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场馆内不仅禁止吸烟,禁止卖烟,而且禁止一切烟草赞助广告。”今年9月,在广州正式实施的《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》,将办公室,餐厅,地铁,车站,机场,医院,银行等列入禁烟区。该条例的实施,为正在广州举办的亚运会实现全面禁烟提供了立法保障。

不止是广州,今年上海的世博会也把“无烟”作为目标之一。据卫生部网站10月29日消息,卫生部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宣布,上海世博会实现了“无烟世博”的目标。今年3月1日,《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》正式施行。相比1994年的《上海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》,禁烟或控烟的范围几乎涉及所有的公共空间,而从行业部门规章“升格”为地方性法规,权威性也大大增强。

两年前的北京奥运会也提出了“无烟奥运”的目标。2008年,为适应“无烟奥运”的要求,北京市政府修改了1996年起实施的《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》,出台了《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》,扩大了控烟的公共场所范围。崔小波介绍说,北京市将对控烟条例进行修改,有望把北京地区的禁烟范围扩至全部室内公共场所,并取消办公区,餐厅内的吸烟区。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列入北京市人大的立法计划。

截至目前,除山西省会太原外,其他30个直辖市,省会城市已立法禁止公共场所吸烟。另有154个地级城市实施了本地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,占全部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45.7%,但仍有一半以上的地级市存在控烟法规的空白。

控烟立法的背后有他们一功

说到控烟立法,不能不提到法律工作者。公共卫生与流行病学专家,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克安指出,法律必须适应新的形势,形成控烟立法,因为在所有的措施中,法律效果是最好的。因此,法律工作者要作为主力军,而非配角。

10月26日,全国第一家控烟法律诊所——中国政法大学控烟法律诊所(以下简称“控烟法律诊所”)在北京成立。

控烟法律诊所负责人,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吉雅杰说:“控烟法律诊所的宗旨,包括起草以降低烟草吸食和烟草危害为目的的‘公共场所禁止吸烟’的法律规定及具有可操作性的行动方案;为地方及国家的控烟立法工作提供专业性技术支持,对在国家和地方的法律规定出台之前,为从事控烟工作的社会团体提供专业性咨询与建议。”

控烟法律诊所在筹备阶段,起草了《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立法可行性报告》,参加了许多与控烟立法相关的活动。

今年4月初,获知《广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(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二审相关内容后,控烟法律诊所组织向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一份修改建议。

之后,控烟法律诊所为江西省南昌市的控烟立法提出了专业性建议,向南昌市人大常委会递交了《关于的修改建议》。

“今后,我们将进一步寻求与实际立法部门的深层次沟通与合作,为控烟立法建言献策。”吉雅杰如是说。

我们有理由相信,虽然“控烟问题在中国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”,但有那么多专注于中国控烟立法的法律工作者,实现“无烟中国”是可能做到的。 (责任编辑:梁靖雪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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